治安科工作职责
作者:杨志强 时间:2014-05-12 点击数:
科长:全面主持治安科工作。
1 、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调研与管理,维护校园的教学、科研、生活区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2 、负责学校治安防范的宣传工作,发动群众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3 、受理校内报警、报案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
4 、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嫌疑人。
5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全校性治安防范大检查,检查和指导校内各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督促各单位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6 、负责收集治安信息,及时掌握治安动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突发性事件。
7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出租屋管理工作和校内流动人员管理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9 、做好各类案件分类、统计、分析,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10 、负责学校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工作。
11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