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20条

作者:杨志强 时间:2013-08-04 点击数:

1. 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

2. 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3. 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4.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 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6. 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7. 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 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消防部门或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举报。

10. 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 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 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 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 不能超负荷用电。

15. 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 l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7. 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8.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19.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20. 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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