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诈骗的警示

作者:杨志强 时间:2013-11-15 点击数:

网络诈骗的警示

随着互联网络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人们步入网络世界,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网上银行、网上营销等网上商务活动日渐兴起,网络购物、购票和QQ、飞信、手机短信、邮箱等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交流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成了不法分子诈骗的一种途径,成了不法分子大发不义之财的根据地。

时下,不少人通过网银付账,在网络购物、购票或QQ、飞信、手机短信等虚假信息受骗上当。因此,全国网络诈骗案件高发,警方接报的诈骗案件有80%以上为“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大都采用改号软件,盗取QQ号、飞信号冒充熟人或克隆一些知名网站的页面向网民发布虚假的中奖信息,制作虚假网站进行售票,用钓鱼网站骗取储户钱财、向用户发送带有木马的文件窃取用户信息等方式进行诈骗。

在近日查到的钓鱼网站中,尤其以淘宝、支付宝、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子商务网站成为仿冒“重灾区”。

据了解,近期我校有6名以上学生被诈骗,针对这些情况,为了更有效遏制网络诈骗案件不断发生,请广大师生提高警惕,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共同防范网络诈骗,谨防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防范对策有

1、认清购物网站域名,网页可以作假,但域名不能作假;

2、查公司/个人经营资质,查是否有不良记录、信用评价,查是否是价格陷阱,查最近是否有成交发货记录,查是否能提供货到付款;

3、不要轻信QQ、手机短信、网络聊天等推销信息或中获得的网络购物信息;

4、最好使用可靠的交易方式,网络交易失败时,不要相信所谓“技术人员”而轻易采用对方提供的解决办法,特别是链接中的支付系统,千万不要用网络银行多次付款,不要随意将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告诉对方,交易完成后保存交易记录。

提醒大家:正规网银的工作人员不会要求您通过网页、电话、聊天工具透露您的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以及银行账户等个人私密信息。如果是正规网站发起的中奖活动,不会要求中奖者预先支付“快递费”、“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网上购物最好是货到付款,可以预防被骗。

5、凡是接到陌生人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电话,凡在互联网上遇有关于网络购物、网络中奖、网络理财、网络炒股等可疑信息,,请您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转账,不汇款,尤其不要听信陌生人转接警方或其他咨询电话,或不要点击可疑网页提供的确认链接,以防受骗。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保卫处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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