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党支部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 时间:2018-10-15 点击数:

20189月29日下午3点保卫处党支部在校本部门楼监控会议室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上,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全面地学习《条例所传达的精神,与会党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进行了再动员

陈作雄书记首先进行发言:他指出,新修订《条例》是继2015年以来,三年内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将“两个坚决维护”“四个意识”“四种形态”明确写入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去抓,要以《新条例》为高压红线,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支部宣传委员管文彪同志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个亮点接着进行发言

第一亮点是坚决突出其政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首位来抓。此次新修订的《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第二个亮点是彰显其时代性。在新时代,要贯彻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都离不开坚强的纪律作保证。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党在关键历史时期的新使命新要求,作出了许多体现时代性的新规定。如增加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

第三个亮点是体现其针对性。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防范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此次修订的《条例》新增了对“两面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家风败坏等新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都是在突出问题整治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如果不总结我们在实践中的经验,凝练为纪律规定,扎紧制度的篱笆,会有更多的党员干部因不清楚新的违纪行为而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和处分。

之后,支部党员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最后,许志荣副处长在会议上强调,支部党员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保卫处日常工作的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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