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规划

作者: 时间:2017-09-15 点击数: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关于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粤发〔2012〕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平安高校建设活动的通知》(教电〔2012〕295号)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4〕5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推进我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预防、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学院各校区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活动规划。

一、   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意义

创建“平安校园”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广东”的具体行动,对进一步夯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基础,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和维护安全稳定意识,建立和完善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保证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推进综合性、有特色、开放型、高水平学院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创建“平安校园”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加强基层,强化基础,规范管理,强化教育,落实责任为重点,以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促进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各单位为主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全面创建“平安校园”。

三、   创建“平安校园”的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要在学院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党群结合、反应敏捷、工作高效的安全防控网络,形成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全方位、多层次的良性工作机制,努力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要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群体性上访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事件;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学院的治安秩序和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学院的改革发展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力争2017年达到“平安校园”优秀的评估标准。

四、   创建“平安校园”的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创建“平安校园”的组织领导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和各自的实际情况,明确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贯通、相互协调、组织严密、运作高效的组织领导机构,真抓实管,认真做好本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及时主动地反映存在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工会、团委及学生会等群团组织要按照学院总体要求,在创建“平安校园”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隐蔽战线工作,确保学院的政治稳定

要针对西方敌对势力对学院的渗透和对学生尤其是对大学生西化分化力度加大的新特点、新动向,研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严防敌对势力对学院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对外籍教师、专家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防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向学院渗透。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结合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举办形式多样的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学院没有出现师生参加邪教组织及其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报纸、广播电视和各类社团自办刊物、印刷品等传媒的监管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信息传播的管理失控。要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和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坛的管理,严格院内审批登记制度。要建立健全校园网络管理机构,落实管理措施,强化网上监控,认真做好学院互联网信息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最大限度地封堵反动有害政治信息的传播渠道。

(三)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院内部管理

根据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防渗透、防盗窃、防火灾、防诈骗、防纠纷、防斗殴、防侵害、防事故为重点,逐步构建覆盖全院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学院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以及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分析排查可能引发学院不稳定的各种因素,建立台帐,并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各单位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积极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的要求,定期排查调处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把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内部和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院、二级学院两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演练,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进一步完善和运行好“校园110”,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构建“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信息畅通、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进行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重大事故不瞒报、不迟报或不报。认真做好重大集会、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大型活动的审批制度,做到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安全人员三到位。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和设置醒目的校园及周边的交通路线和防火、防震等各类安全标示,要保证办公、教学、科研、生活场所安全通道畅通,构建起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各单位要定期对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消防安全等各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要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要定期维护更换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火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要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加强食堂、商店的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订货关、贮存制售关、餐具消毒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切实抓好饮食卫生安全,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对食堂、商店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检查记录资料要齐全。要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学生饮食中毒事件,要及时组织做好中毒学生的医疗医治工作,要请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化验取证。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学生宿舍管理;有特殊情况须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经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报二级学院审批,学院备案。

(五)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和意识

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电视)、校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毒品危害、校纪校规教育等多方面教育,积极与公安、消防、交警、司法和卫生等部门联系,定期组织师生举行消防生存、应急疏散救护演练和各种法律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减少意外伤亡及其他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六)创造条件,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国、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师生员工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学院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师德建设,使广大教师成为学生和社会群众的表率,广大师生成为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楷模。要进一步抓好校园文化载体的建设,提高校园文化质量和文化品位,积极组织和指导师生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生动活泼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陶冶师生的思想道德情操。要加强对师生心理健康的指导与服务,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心理健康咨询站(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措施,积极面向师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着力帮助师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对已经明确诊断为抑郁障碍的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帮助,严重的及时送医院诊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者等重点学生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问题。

(七)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与学院各校区周边街道、村委会加强联系,互相沟通,积极争取各成员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及时了解校园周边的各种治安隐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学院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校园及周边地区没有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无违规违法经营现象,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切实维护学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校园的安定稳定。

(八)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吃苦耐劳、务实高效、责任心强的学生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和安全保卫队伍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在政治上高标准,在工作上能吃苦,在数量上有保证,确保队伍的战斗力,做深做细做实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安全保卫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保卫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加强安全保卫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者的素质,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技防措施;保卫工作者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努力树立保卫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学院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负起责任。学院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要切实提高对创建“平安校园”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建设“平安校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努力为全院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学院的改革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积极宣传,掀起创建热潮。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运用教育电视台视频道、校内有线电视频道、电台、校园网、校报、校刊、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地宣传“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对我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让广大师生明确“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真正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变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

(三)认真部署,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要求,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制定创建计划,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校园”的重中之重。要重视解决影响学院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刚性问题、显性问题,及时预防和化解内部矛盾纠纷,处置好各种突发事件。同时要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事故和矛盾的产生,努力把工作做在前头,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及时准确地掌握创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地方综治、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协调研究具体解决问题的措施。

(四)加强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党政一把手和各部处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平安校园”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摆上议事日程,学院要按照评估标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年度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发生在学院内部的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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