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7-09-15 点击数:

2017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实施方案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是高校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学院管理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努力创建平安校园,为学院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55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一、“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依法治校,按照“安全、稳定、健康、文明、和谐”的总体要求,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严格督查;结合我院实际,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扎实抓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保护师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为推进我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

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相互协作,全院师生共同参与,推进我院创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师生和校园安全,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校园安全卫生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校园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次数显著下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得到杜绝;校园秩序井然、环境优美,以育人为本的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师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基本形成。努力使学院成为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代新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创建师生认可、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管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与工作职责,将“平安校园”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开展总体布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平安校园”建设的领导责任,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把建设“平安校园”工作落到实处。

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的统筹、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平安校园”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和完善限期治理承诺、执法联动、监督等制度,形成以“平安校园”的创建带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平安校园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和财产安全。各职能部门在认真做好校园重点位置安全巡查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有及时明确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并向相关部门及时反馈相关处理意见。

2、交通安全。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对师生乘坐车辆(尤其是班车)的管理和安全检查;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或无牌无证车辆,不得违反学院规定驾驶学院车辆,严禁违反校园内车辆驾行规定的行为。

3、劳动安全。在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种形式的劳动中,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搞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的危险性劳动。在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尤其要注意。

4、活动安全。各单位组织参加的各种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性外出活动,必须报经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准。各种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后才能组织学生前往。学生乘坐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要确保乘车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也不得组织参加超越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种活动。

5、消防安全。要教育师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严禁师生私自用电、用火、用气。要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因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学院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

6、管理安全。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注意观察学生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7、治安安全,即学院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实加强院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和队伍,强化综合治理。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学院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设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请求依法处理。

8、饮食卫生安全。加强后勤、食堂小卖部的管理。加强学生用餐环境的整治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必须的消毒、冷藏、加工设备,就餐用的餐具要统一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要建立食物采购和验收制度,采购人员要懂得食品卫生知识,不买腐烂变质食物,不买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确保食物储存安全和饮用水安全。

9、建筑、设施安全。即校舍、体育场馆及其它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的安全。学院的教学、生活、活动等建筑与设施,要布局合理,坚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要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对学院的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定期对现有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发现隐患要边排除边上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不得推诿延期,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

10.校园信息安全。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1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它有关规定。

⑵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⑶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取得联系。辅导员、班主任要视情况及时告知家长,辅导员、班主任要对缺课学生进行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二级学院、学生处。

    ⑷根据教学内容实际(特别是体育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⑸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给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开展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⑹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院、通知家长。

⑺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⑻教学实验安全。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 

12、根据辅导员、班主任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10类安全:

⑴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⑵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

⑶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向学生介绍体育运动安全知识。

⑷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协助学院做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⑸教育学生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

⑹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教授其解决矛盾或纠纷的方法,防止事态扩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⑺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及使用违章物品。

⑻禁止学生将管制器具带入学院,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勾结校外人员来校滋事。

⑼加强饮食卫生方面的教育,防止学生食物中毒。

⑽对学生开展楼道通行的安全教育。

五、平安校园建设主要措施

1、坚持安全保障到位。用于安全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优先安排,用于安全的车辆要优先安排,用于安全的物质要优先安排。校园的重点要害部位要安装防盗报警。

2、坚持学院各级政工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指导处理值班期间学院的安全突发事件。

3、坚持寒、暑假、“五一”、“ 十一”节假日和重大节日学生返校情况落实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去向和思想波动,为学院稳定及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坚持安全责任落实制度。各部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所辖工作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要建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分解工作,落实责任。制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安全工作“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坚持“两个针对”、“三个负责”、“四个严禁”、“五项制度”。“两个针对”,即针对师生活动集中的场所加强安全管理,针对学院大型活动加强安全管理。“三个负责”,即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出安全事故谁负责。“四个严禁”,即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学生参加商业庆祝活动,严禁各单位未经允许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任何有危险性的活动,严禁各单位未经允许将场地出租作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五项制度”,即一票否决制,重大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制,安全监察制,责任追究制,师生外出活动审批制。

6、坚持安全保卫制度。完善安全保卫体系,各校区门卫、值班、巡逻、治安防范、安全检查等制度要全面落实,确保不出安全事故。同时,在学院设立了校园警务室,与学院保卫处协同维护学院治安安全。

7、坚持安全宣传教育到位。学院各部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主渠道的宣传引导作用,增强师生安全自护意识。学院相关宣传部门要在校园电台、校园广播、学院报刊、学院宣传栏、学院网站等多种宣传媒介,开展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树立良好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宣传力度,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的参与意识,营造“人人重视安全教育,人人维护校园稳定”的安全和谐氛围。

8、坚持警校联系制度,充分挖掘校内外教育资源,邀请公安、消防民警来院开展法制、消防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对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形成合力,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9、坚持考核奖惩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平安校园建设列入各部门相关人员的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中,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二是建立和完善平安校园督办制,定期不定期对平安校园建设各相关部门和开展的各类活动,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建立和完善追究制,对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学院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四是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重大失责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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